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全部服务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如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同时满足)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包含:(略)
(5)具备符合《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源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略)〕3号)要求,且在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名单范围的检测企业(提供已入名单并公示结果为有效截图);(如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同时满足)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①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响应,且联合体响应的签订联合体响应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特别要求外的其他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响应,如有违反,其投标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河源市新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