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新区城镇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供排水管网及设施完善工程一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十二师新区城镇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供排水管网及设施完善工程一标段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师本级预算资金。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二师新区城镇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供排水管网及设施完善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略)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3工程规模:(略)
2.4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资质要求:(略)
3.2财务要求:(略)
3.3申请人业绩要求:(略)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3.6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略)
3.7信誉要求:(略)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说明:(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详细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