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委托,挂牌转让2艘水上垃圾(水浮莲)自动打捞船,标的1交易底价(略).(略)万元,竞价保证金3万元,标的2交易底价(略).(略)万元,竞价保证金3万元。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报名竞标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粤惠环卫(略),船舶种类属于垃圾处理船,登记证号(略),由惠州大亚湾鹏晖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制造。粤惠环卫(略)号船于(略)年验收,并停泊在造船厂大中堂厂区码头,其船舶国籍证书、检验证书、适航证书等证书均已过期失效,船舶暂无法使用,如需启用需重新维护。
3、水上垃圾(水浮莲)自动打捞船,船舶种类属于垃圾处理船,未办证,由惠州大亚湾鹏晖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制造。经委托东莞市南祥造船有限公司评估,粤惠环卫(略)号船完成总工程进度(略).3%,至今停泊在造船厂。
4、办理权属登记的所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成交候选人需先自行汇款成交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汇款完成后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
6、其它事项请查看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三、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略)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略)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略)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特别提示:(略)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详查:(略)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