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4本项目禁止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5.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7.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投标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8.“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环节。
(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略)操作系统。
9.供应商中标后,须在办理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叁份(一正二副)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下简称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应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且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文件的电子版。供应商提供的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略).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只需针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原件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略).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略)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勘察现场及答疑:(略)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施工方案不全面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JSZC-(略)-ZYNJ-C(略)-(略)采购文件.doc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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