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加盖电子签章)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电子签章)
(4)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加盖电子签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近6个月内投标人任意1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
(6)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略)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略)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