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略)〕(略)号)、《关于做好(略)年河南省“西学中”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药科教函〔(略)〕(略)号)等文件精神,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培养一批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理法方药,能熟练运用中医、西医两种诊疗方法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我院将面向社会招收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学员,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培训学员通过系统培训,普及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熟练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对临床疾病辨证施治,规范合理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提高中医药临床应用水平。
二、培训学费、形式及内容
1.培训学费标准:(略)
2.二年期培训班,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线上学习、课外自学、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内容参照《河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进行。
3.二年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年,集中学习中医理论课程,完成(略)-(略)门的中医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略)学时(集中理论授课(略)学时,自学时间至少(略)学时),临床实践时间6个月。
4.每周培训3次,安排在每周二、三、四下午 (略):(略)
5.培训地点:(略)
6.收款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三、招生条件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非中医类别医师。
2.在临床科室工作需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的非中医类别医师(指临床、口腔类别医师)。
3.热爱中医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能够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4.对外招收二年期学员(略)名(招满即止)。
四、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
(略)年7月(略)日至7月(略)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略):(略)
电话:(略)
2.报名流程:(略)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考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