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提升农技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略)〕(略)号)要求,我市拟举办(略)年市级农技人员重点培训班,决定公开遴选1个培训机构承担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以高质高效完成农技人员培训工作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申报条件,通过现场评审,综合评比,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培训工作规范,经营正常且无违反相关规定或受到通报等不良记录;
3.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开支、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4.有完善的培训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熟悉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相关政策和要求,软硬件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培训教学需求;
5.拥有2名以上有农技人员培训经历或涉农培训经验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可精准定制培训方案,合理设置课程;拥有熟悉培训方法并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有专人负责学员日常管理,规范建立培训台账及学员档案;
6.具有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能够协调组织种植业、畜牧业、农机等多行业、多专业领域教学培训资源,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定期优化培训工作。
三、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略)
2.培训时间:(略)
3.培训内容:(略)
4.培训标准:(略)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略)人的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培训课程设置、培训地点、时间安排、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选定、资金使用计划、培训进度安排等内容。其中,培训地点不少于两个(延伸教学可考虑省外);课程设置至少包含理论教学、现场实训两个模块内容,对不同培训地点要有相应的教学安排。
2.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材料等。
3.提供近三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培训工作业绩情况。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培训管理、资金使用、服务保障及典型案例等。
五、申报流程
(一)报名
请意向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报时间截至(略)年7月(略)日。请于7月(略)日(略):(略)
(二)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的资质、业绩、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签订协议
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