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康护领航”服务产品国际诊室形象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略)
的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略)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对S1国际出发B1-(略)、(略)和S2国际出发B1-(略)、(略)共2间诊室进行形象提升改造,涉及室内装饰、机电系统、消防末端等部分内容。本项目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详细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3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复印件);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3.5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并提供网上下载带电子签章的有效注册证书,持证人员应在打印的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签名日期;
3.6 投标人须具有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个合同金额超过(略)万元(含)的房屋维修或装修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时间、采购内容、盖章,若合同复印件不能说明以上内容,该业绩不予认可);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在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下列材料:(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号码:(略)
招标代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信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