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略)年第一批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子包一:(略)
子包二:(略)
子包三:(略)
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二)获取磋商文件
意向供应商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购买款”,例如“HYSZB(略)文件购买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资料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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