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电子签章)
4.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加盖电子签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近6个月内投标人任意1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
6.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略)
7.(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