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凤江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凤江小学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凤江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略)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略)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传真:(略)
(二)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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