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中医院(略)-(略)停车场外包服务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招租人明光市中医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租人操作手册(竞租人适用))。
一、标的物介绍:
明光市中医院(略)-(略)停车场外包服务招租项目,停车场分为老院区与新院区分别座落于池河大道(略)号与招信路(略)号,老院区(略)个车位、新院区(略)个车(分为地上与地下)总计(略)个停车位,用途:(略)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须具有停车场管理经营企业。(注:(略)
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三、起始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竞价起始价:(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明光市中医院(略)-(略)停车场外包服务招租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双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略)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明光市中医院拟出租停车位经营权承包,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经营使用承租停车位经营权,改变合同约定的停车位经营权用途,则竞得人无条件撤出;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略)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可直接解除合同,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3、履约保证金:(略)
4、目前新老院区内停车场停车位共计约(略)个,其中老院区(略)个,新院区(略)个,新院区北门出入口、西北次出入口、东门出入口以及老院区的道闸、岗亭由招租人提供,收费软件由竞得人提供,如招租人提供的设施竞得人不愿使用,则由竞得人自行拆除招租人所投设施并购置安装相应设施设备,确保招租人设施无损坏,相应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请竞价者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自行评估风险。
5、承租要求:
(1)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经医院认可后执行,其中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不收费。
(2)各类机动车按照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规定执行免费停放时间,竞得人给医院固定录入免费车牌号用于明光市中医院院内工作人员(含医院职工、院内食堂、商铺、物业、见习、进修人员等工作人员)、医共体单位车辆、上级主管部门等车辆、垃圾清运车、医疗废物清运车、设备转运车等车辆录入,医院仅需提供录入车牌名单即可,不允许任何情况拒绝医院录入车牌,不允许任何理由删除已录入的车辆信息,有三次删除,医院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新老院区系统共用,参加院内各项会议的车辆、上级相关部门检查、体检、血透室病人当天凭票出入(单张停车券免费停车时长为(略)小时,过时正常收费,每张停车券券值3元);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提供免费停放及看管服务。
(3)停车管理系统:
①院方车场管理员能够进入参与管理,删除免费车辆号牌须经院方同意;
②院方提供的免费车辆牌号竞得人无条件录入,不得随意删减,发现一辆车牌因人为删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略)元违约金,人为删除三次及以上的,院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③如竞得人有删除车牌的需求,需提供正式书面申请给总务科,待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删除。
6、竞得者不得擅自更改医院现有停车位置,医院内原停车标识线不清楚的要进行修补(车位线完整鲜亮,箭头明确),完善停车场内各类标识,增加反光路障锥等各类设施。
7、竞得者进场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停车场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略)人((略)周岁以下),其中招信路院区不少于9人,老院区不少于3人,竞得人可根据现场管理情况在两个院区间进行人员调配,医院检查、不能满足医院要求时,要按照招租人要求无条件增加停车管理人员,缺岗一人次按(略)元/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累计缺岗三人及以上的,医院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2)新院区北门出入口、西北次出入口、东门出入口以及老院区的道闸、岗亭由招租人提供,收费软件由竞得人提供,如招租人提供的设施竞得人不愿使用,则由竞得人自行拆除招租人所投设施并购置安装相应设施设备,确保招租人设施无损坏,相应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自行更换的停车管理系统,必须保证功能需满足招租人要求;设施费用与相关链接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扫码、ETC自动收费等智能化配置设施(竞得人投入),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所投设备设施归中标人所有;
(3)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缓解院内交通压力, 进一步方便病人, 保障良好医疗秩序,所有机动车按规定统一停放在车位上,非机动车进行理性引导按规定停靠。
9、履约保证金扣完,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略)、竞得人需对招租人停车场内所有停放车辆(包含但不限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安全,如发生车辆刮擦、损毁及物品丢失,竞得人全权负责处理,如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竞得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竞得人在运营过程中需对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须四季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不得在工作期间抽烟和饮酒,部分工作岗位须(略)小时在岗,确保招租人院内所有车辆(包含但不限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略)、竞得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如发生一切人身事故,由竞得人承担。
(略)、招租人为健康促进医院,竞得人人员在工作期间需无偿履行禁烟和劝烟义务。
(略)、竞价后,给予竞得人(略)天宽限期,用于人员及设备准备;合同期满后,招租人将重新组织竞价。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竞得后不得转包、分包。
(略)、本次电子竞价无保留价,一人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略)、承租后,相关证件、许可等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招租人协助提供有关资料。
(略)、竞得人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及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须经招租人审核后方可发布及实施。
(略)、正式运营后,竞得人应将停车费收费标准(物价部门批复),悬挂或张贴在停车场显眼位置,并严格按标准收取停车费,提供必要的收费发票。
备注:(略)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略)
4、标的物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略)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勘察现场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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