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用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拟派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拟派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4.专职安全员:(略)
5.信誉要求:(略)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略)](略)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6.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9.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略)
(略).获取方式:(略)
(略).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略)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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