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载体销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 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2.4《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http:(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 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 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 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需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相关要求办理 CA 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要求为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可不派代表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备注:(略)http:(略))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3.因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流程,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体告知。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