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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镇麻一村第三滘12.5162亩地块出租交易公告

2025-07-18 广东-东莞-
所在地区: 广东-东莞-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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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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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镇麻一村第三滘(略).(略)亩地块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略)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受麻一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麻涌镇第三滘工业区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资产性质交易面积出租或租赁年限交易底价加价幅度保证金资产地址
(略)经营性资产(略).(略)平方米1年(略),(略)元/月1,(略)元/月(略),(略)元第三滘工业区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略)

三、行业要求:(略)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 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 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 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 次弃标的, 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略)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 的,从累计(略)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 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 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 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 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 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 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 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 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 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略)、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略)、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略)、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 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 https:(略)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 前通过 交易系统(https:(略)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略)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略)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略)

十一、中标人保证金说明

中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能按时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的,中标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归业主单位所有。

十二、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如有其他意向人,可在不改变原交易方案主要条件、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基础上,自交易程序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网上报名“先到先得”原则与业主单位达成交易,或可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

1、承租人在承租该地块前到应到现场了解清楚并知悉该地块的一切现状,该地块面积约(略).(略)亩,其中0.(略)亩未办理用地手续和2.(略)亩未办理供地手续。不能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物及硬底化地面,不能产生新增违法用地;2、租金为(略)/月,租金按季度缴交,每季度租金应为(略)元,租金不含税金,首期租金及保证金须于签订合同后(略)日内缴交。甲方收取租金时,只开具麻涌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不开具发票;3、租赁期间,因出租方需要提前把地块上平台进行“招拍挂”,或按其他方式对地块进行“三旧”(城市更新)改造的,或村集体提前收回使用的,出租方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清场并无条件交还地块,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赔偿。承租方承诺按出租方要求实施清场并无条件按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交还地块,本合同立即自行终止,由此导致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承诺互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4、承租方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硬底化地面,若需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硬底化地面的,须经村、镇相关部门书面同意且所建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发生镇村需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甲方无需对乙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及硬底化地面进行赔偿。乙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硬底化地块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拆除并不作赔偿。 5、承租方须保障出入道路安全,完善相关照明设施。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地块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7、地块移交后实测面积与交易方案或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8、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竞投报名。

十三、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服务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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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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