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需求:(略)
5.合同履行期限:(略)
6.租赁金额:(略)
7.经营范围:(略)
8.经营时间:(略)
9.禁止用途:(略)
(略). 基本要求:
超市只能经营学习用品、文体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包装的食品饮品,不得经营烟、酒,不得经营非包装食品,不得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不得自己加工食品。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无食品卫生安全不良记录;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记录;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和负面新闻影响;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承租方责任
(1)承租人经营期间,必须依法经营。
(2)承租人负责打扫并保持校园超市及周围的环境卫生。
(3)承租期间配合学校做好校园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承租人自行全部承担。
(4)承租人要承接上期超市装修及设备剩余一年的残值。
(5)超市经营期间产生的用水、用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费;承租方经营活动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产生的租赁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方式:
(1)现场获取;
(2)须提交的资料:(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3.开标时间:(略)
4.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不同竞租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租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