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委托,对凌海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项目概述:(略)
4、招标内容:(略)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4.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5.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9.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相应承诺书。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每日上午8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略)
6.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略)
6.3文件费:(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本公告发布媒体:(略)
(略)、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名称:(略)
招标代理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文件费及保证金):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行 号:(略)
账 号:(略)
电子邮件:(略)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