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厂食堂商品购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綦江厂食堂商品购销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略)
2.2 供货期:(略)
2.3 项目预算:(略)
2.4 服务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经营食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3投标人须拥有自有或租赁的配送车,(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为投标人),加盖鲜章)。
3.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须承诺完全响应相应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须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及食品安全问题;
(3)须承诺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相应的分拣配送场地、仓储、检验设施,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4)须承诺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够完成甲方应急配送需求,且满足工作日每日7点以前配送,应急配送(略)分钟内送达。
(5)须承诺同意如因甲方办公地点搬迁或甲方不再单设食堂等客观原因,甲方有权无偿终止项目服务。
3.5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略)
(1)若比选申请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门户网站黑名单进行评审);
(2)自(略)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比选申请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略)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比选申请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比选申请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3)比选申请人(略)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比选申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略))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略))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略)年4-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略)年7月(略)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5.2 投标截止时间:(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