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预算:人民币9.(略)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道宝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标段内容:(略)
2.4计划服务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略)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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