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北工业大学(略)年长安校区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略)号成长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将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所有生活垃圾(包含绿化作业垃圾、枯枝落叶等)投放点的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垃圾投放点分布区域长安校区教学区(含各餐厅、南山苑)和家属区(含校医院)等区域,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产生的垃圾总量约为:(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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