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略)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略)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函。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肃州区餐厨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略)〕(略)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肃州区餐厨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
4.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购标的为特许经营年限,上限为(略)年,供应商对特许经营年限进行报价。
6.相关网站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略)
②信用中国:(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