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一期)(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富行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概算总投资:(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标段划分:(略)
施工一标段:(略)
施工二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施工一标段:(略)
3.3施工二标段:(略)
3.4监理标段:(略)
3.5财务状况要求:(略)
3.6信誉要求:(略)
3.7其他要求:(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略)年 (略) 月 (略)日至(略)年 (略) 月(略)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 (略) 日(略)时 (略)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内容不全请点击网址进行投标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