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明:(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有关规定执行。
(3)**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略)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注:
①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略)
1.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1.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1.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略)
1.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1.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1.7开评标全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磋商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略)
注:(略)
2、响应文件的解密:(略)
注:(略)
3、磋商保证金:(略)
4、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略)
5、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略)
6、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8、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二十一条:(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二十三条:(略)
(略)、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