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略)年2月(含)-(略)年7月(含))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含)以来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供应商具备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略)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在此期间的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