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要求
1 基本情况
1.1 流域概况
简述水库所在流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状况。附流域及工程位置示意图
1.2工程概况
简述水库工程等级、坝型以及主要建筑物基本情况。附水库大坝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纵、横断面图、主要建筑物照片、水库工程特征值表、水位-库容关系曲线、水位-溢洪道泄量关系曲线、水位-输水洞泄量关系曲线。
1.3 防洪标准
简述水库设计、校核洪水标准及对应的6小时、(略)小时、3日设计面雨量、校核面雨量。附水库不同历时、频率的面雨量计算成果表。
2 风险分析
2.1历史雨洪
简述建库以来历史暴雨、洪水情况,典型年雨情、水情、工情以及洪水调度和应急抢险情况。
2.2 工程风险隐患分析
简述目前水库防洪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水库库区、大坝、下游地区进行防洪(泄洪)风险隐患排查。
2.3 高水位运行风险分析
分析设计水位、校核水位、坝顶高程的库区淹没范围和不同泄洪流量的下游影响范围。分析高水位运行情况下建筑物本身安全隐患
2.4 溃坝后果分析
进行溃坝洪水计算(土石坝宜采用逐步溃坝模式,重力坝和拱坝宜采用瞬时全溃或瞬时局部溃决模式),分析研判可能造成的灾害范围和程度,绘制并附洪水淹没风险示意图,
3 监测预报预警
3.1 监测
简述水库雨水情监测设施运行情况。针对发生超标准洪水通讯中断时强化监测,提出应急监测及报汛方案。
3.2 预报
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水库所在流域的降雨预报,可参考省气象局提供的水库流域逐小时降雨预报数据。
开展水库纳雨能力计算,预报库水位变化过程,可参考省水利厅提供的小型水库最高水位和纳雨能力计算成果。
3.3 预警
确定预警等级及发布时间、方式、对象,当预报出现超水库设计面雨量或预报最高水位超设计水位时,及时发布超标准洪水预警并启动本预案
Ⅲ级预警(黄色,较严重):(略)
Ⅱ级预警(橙色,严重):(略)
I级预警(红色,特别严重):(略)
4 超标准洪水防御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预警响应级别采取(不限于)以下措施:
4.1防洪调度
预报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应在考虑下游河道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出库流量,以最大泄量预泄腾库。
应逐库或集中预置高能强排设备、倒虹吸设备,要明确设备种类、套台数量、设备参数、代储厂家、存放位置、联系电话、协议文件,以及设备调配时间、调配路线、作业位置、作业流程附设备台账。
4.2 坝顶加高与坝坡防护
预报或已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立即封堵防浪墙缺口,并在坝顶进行临时加高加固或设置挡水设施,自坝顶至坝脚铺设彩条布防止漫坝冲刷
逐库或集中预置以下防汛物料:(略)
4.3开挖临时溢洪道
预报或已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应尽最大可能增加洪水泄放通道,对于具备坝外开挖条件的水库应制定临时溢洪道开挖方案,个别无开挖条件的水库需组织专家论证方可谨慎选择坝上开挖或爆破方式,同时应做好防冲铺设和石笼压重等防护持施。
论证并明确以下内容:(略)
5 避险转移与应急抢险
5.1避险转移
明确水库超标准泄洪或溃坝洪水影响范围内需组织转移的企事业单位、人口,明确避险转移启动条件。根据现有交通网络、社区和村镇分布情况明确转移主体、路线、方式、安置点责任人员等。附图说明。
5.2应急抢险
按水库工程可能发生的险种,说明发生不同险情时的抢险方案。方案中要求明确抢险方法、所需抢险物资、负责不同抢险部位的抢险队伍和责任人等。应明确抢险专家库,发挥专家技术指导作用。
6 责任与权限
明确水库超标洪水防御指挥机构,完善组织体-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明确预警发布、预案启动、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二、服务范围
要求逐库编制超标准洪水预案, 我县有小一型水库(略)座,小二型水库(略)座,此次小型水库超标准洪水预案共涉及水库(略)座。
三、成果文件
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成果文件,数量和种类符合采购人要求。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 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