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金港村通组道路提升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金港村通组道路提升工程三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以项目赋码:(略)海宁市长安镇金港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金港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长安镇金港村,本次招标本次改造提升的9条道路,道路总长约(略).(略)米。主要对道路进行“白加黑”沥青罩面改造处理,对于局部破损路段进行修复处理,破损严重路段进行破除新建;其中4号、(略)号进行拓宽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概算价约(略)万元。
工期要求:(略)
质量目标:(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相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不适用)。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 5 日。
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略)年7月(略)日(略):(略)(略)年8月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略)年8月5日(略):(略)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https:(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宁市长安镇金港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村委会地 址:(略)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略)号3楼
邮 编: (略) 邮 编:(略)
联系 人: 钱先生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 / 电 话:(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