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平分所漠沙江大桥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项目名称:(略)
2.3招标方式:(略)
2.4资格审查方式:(略)
2.5项目投资估算:(略)
2.6监理服务费控制价:(略)
2.7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8招标范围:(略)
2.9合同履行期限:(略)
2.(略)质量要求:(略)
2.(略)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略)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3.4业绩要求:(略)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3.7信誉要求:(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
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略)号AD(略)文化创意园5幢)或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4.2方式:(略)
获取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略).(略)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