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和建议,经我司认真研究,现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和调整,具体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关于防暑降温药品的调整说明
经核实,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9项中包含的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藿香正气水等)涉及药品管理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经营药品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多数劳保用品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为避免投标人因超范围经营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同时确保采购工作的合法合规性,现决定将防暑降温药品从本次采购清单中予以剔除。调整后,本项目不再包含任何药品类物资的采购需求。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关于最高限价的调整
因采购内容变更,原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人民币(略)万元相应调整为人民币含税价(略).2万元。调整后的限价已根据市场调研合理核定,确保符合预算管理要求。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关于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调整
为保证所有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根据澄清内容调整投标方案,现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定的(略)年7月(略)日(略):(略)
四、其他注意事项(1)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需要修改投标方案,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完整投标文件,原投标文件自动作废。(2)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投标人应全面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
附件:
关于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略)年度劳保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的澄清修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