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陆良县三岔河紫溪湿地地热普查(公告文号:(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略)〕(略)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通知》(云政发〔(略)〕(略)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略)〕1 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略)〕2号)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云公管发〔(略)〕(略)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云南省陆良县三岔河紫溪湿地地热普查探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X | Y |
1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2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3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4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5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6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7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8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9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略)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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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2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3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4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5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6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7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8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9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略) | 0 | 0 |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二)具备良好的信誉1.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名录;3.未被列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地址:(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起始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壹佰元整((略).(略)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万元)或人民币伍万元整(5万元)的整数倍。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竞买人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二)本次出让探矿权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不含今后探转采应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在《探矿权出让合同》中特别约定,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成交价不含采矿权出让收益),该探矿权依法转为采矿权后,还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资源税等费用。(三)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云南省陆良县三岔河紫溪湿地地热普查探矿权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审阅相关文件资料,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四)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应当扣减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非油气已提交资源量的范围/油气已提交探明地质储量的范围不计入扣减基数,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勘查不扣减面积。)的(略)%。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并向符合矿业权管理规定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五)竞得人在勘查和后续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地、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由竞得人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因相关手续无法办理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探转采时要依据探明资源量依法依规合理确定开采规模,不得“大矿小开”。在勘查和后续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不占或少占林地、草原的原则,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草原,并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草原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八)根据有关规定,取用地热水,应当依法申请取水许可证,并遵守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总量限制要求。(九)根据有关规定,非油气探矿权人不得进行油气矿产勘查,非煤探矿权人不得进行煤炭资源勘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略)〕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二)出让公告发布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将按原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出让公告或者变更、补遗出让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办理。参与竞买即视为同意云南省曲靖市探矿权出让合同范本条款。
本公告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