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1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该标的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勘验联系人:(略) 3、出租房屋及场地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4、本次招租房产租金底价为含税价,承租方承租房产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租金发票。 5、本次出租房产仅为房屋本身,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均为出租方所有,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具体以现场勘验为准)。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特别提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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