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1.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食堂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食堂的食品原材料等配送的供货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只与中标人签署合约,且由中标人提供履约,不接受中标人的分公司履行合同。
2.实施地点:
(1)机关食堂,地址:(略)
(2)机关办公区食堂(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和惠城税务分局共用),地址:(略)
(3)葵潭税务分局,地址:(略)
(4)隆江税务分局,地址:(略)
(5)大南海税务分局,地址:(略)
(6)神泉税务分局,地址:(略)
(7)靖海税务分局,地址:(略)
3.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配送单位,项目合约期限为2年,自(略)年9月1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止,以合同签订为准),每年采购预算为(略)万元,两年预算金额合共(略)万元,采购人不承诺在履约期间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履约期间的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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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