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略)
现对“龙里县龙溪新型工业园(马吃水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1.(略) 分包”中第1.(略).1条内容为: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现更正为: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特此通知。
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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