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高速·壹品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补充公告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略)
2、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需评审的材料表等资料详见本公告附件1,请投标人自行下载。《需评审的材料表1-(略)》需放入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二十)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中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3、专用合同条款8.2.1调整为“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为推荐品牌表(附件(略))及推荐品牌表二(附件(略))中涉及到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在进场施工报验时须为相应的品牌之一或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使用不低于推荐参考品牌性能及参数的产品,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
4、专用合同条款(略).4.1付款周期:(略)
5、专用合同条款(略).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5)调整为“如承包人不接受发包人选择的付款方式及其相关配合义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每次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每次最高金额不超过(略)万),违约金从任意一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累计或连续达3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招标人不提供垂直运输,中标人需自行考虑续租总包单位未拆除的内井道施工电梯,若总包单位内井道施工电梯已拆除,中标人自行考虑安装,每台设备需安排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正式电梯不得作为大宗材料及湿作业施工电梯使用。
7、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1(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略)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单项合同金额在 (略) 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请问装饰装修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项目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略)
8、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1(1)”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在 (略) 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请问装饰装修合同金额在(略)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项目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略)
9、我方拟提供的装饰装修业绩为施工专业分包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略)
(略)、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本项目开标地点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略)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