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前期工作,现决定(略)年度教育项目的预算评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确定评审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本次公开比选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性质:(略)
3.资金及资金来源:(略)
4.工作期限:
从签订《评审合同》开始,(略)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
5.工作内容:
评审单位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造价规范进行预算评审工作,并配合建设方完成施工图预算评审工作,清单计价的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工程量清单。对不按要求完成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的,按《编制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三、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施工图预算评审公开比选的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
四、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略)年8月1日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中午(略)点至1点休息),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地址:(略)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复印件齐全,详见附件1)
2、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
1、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4、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略)
5、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
7、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
六、参加竞标的竞标申请人,报名时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获取有关资料。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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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略)
?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
业主单位全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略)
特此委任
法人代表:
被委托人:
委托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略)
?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