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李庄镇连埠村至曹李路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李庄镇连埠村至曹李路道路改建工程已由郯城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工程建设地点:(略)
3、标段划分:(略)
4、工程质量要求:(略)
5、工期:(略)
6、资金来源:(略)
7、招标方式:(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所有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后的上传材料为准,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参与下一步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2、方式:(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略)
地点:(略)
2、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3、递交方式:(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受理异议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