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3.服务地点:(略)
二、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服务内容不发生改变和预算资金保障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先送货后结账,采用月结方式,货款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于每月最后一日备齐当月送货清单,并开具发票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对账,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支付。
四、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第九十一中学现拥有教职员工约(略)人、学生约(略)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学校食堂提供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五、品种要求及分类质量要求
(一)品种要求:(略)
(二)分类质量要求
1.肉禽水产类
(1)每批鲜肉、骨:(略)
(2)冷冻肉要求:(略)
(3)水产类要求:(略)
2.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略)
(2)叶菜类:(略)
(3)茄果类:(略)
(4)瓜果类:(略)
(5)根菜类:(略)
(6)薯芋类:(略)
(7)葱蒜类:(略)
(8)豆类:(略)
(9)水生菜类:(略)
((略))食用菌类:(略)
((略))芽苗类:(略)
((略))水果类:(略)
3.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略)
(2)散装豆类:(略)
(3)杂粮:(略)
4.干调类
满足买方的品牌及规格需求,从正规渠道购买,包装洁净完整,不得配送临期顶期货物。散装调料(花椒大料等)无杂质、足秤;散装食品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等内容。含水量低,无泡水痕迹,装袋无凝结水。干椒段要籽少,不潮湿。
5.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略)
(2)豆腐:(略)
(3)腐竹:(略)
(4)豆芽:(略)
(5)干豆腐:(略)
(6)素鸡:(略)
六、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厂家法人证书及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材质检报告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6.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7.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9.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略).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略).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价格不高于当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当日价格。
七、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略)
2. 配送时间:(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
八、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
2.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九、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略)
2.验收程序:(略)
3.验收报告:(略)
4.组织验收主体:(略)
5.验收流程
(1)验收
①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②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略)箱以上(含(略)箱)的抽查率为(略)%,(略)箱以下的抽查率为(略)%。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③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A对未按要求配送食材及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B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2)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略)~(略)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3)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4)其他要求
①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②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③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强制性标准,符合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④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⑤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十、结算方式
1.实际结算以当日配送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例如:(略)
结算价按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结算价格=(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售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
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2.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未列出,则按照沈阳市各大批发市场批发价中间价的(略)%及沈阳市地利生鲜当日公布的会员价,冷冻水产品、调理品及半成品参照沈阳市于洪水产市场批发价格。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邮箱递交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解密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