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西藏拉鲁国家重要湿地(略)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1.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采购方式:(略)
1.4预算金额:(略)
1.5最高限价:(略)
1.6采购需求:(略)
1.7合同履行期限:(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3.2招标文件获取期限:(略)
3.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登记、报备、告知。
后续请留意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4.投标及开标
4.1投标时间:(略)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4.3开标地点:(略)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6.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4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
(略).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6.5按照《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6本招标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7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略)](略)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6.8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到分秒的时间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
7.采购人信息
7.1名称:(略)
7.2地址:(略)
7.3电话:(略)
8.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8.1名称:(略)
8.2地址:(略)
8.3项目负责人:(略)
8.4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