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8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两个食堂分布在两栋楼的四个楼层。第一食堂在老餐厅一楼,第二食堂在新餐厅一、二、三楼,本次拟将此次餐厅委托经营公开招标分为四个标包,招标四家餐饮公司分别对学校餐厅的四个楼层进行经营,其中老餐厅一楼(第一食堂)为第一标包,新餐厅一楼为第二标包,新餐厅二楼为第三标包,新餐厅三楼为第四标包。在校用餐人数约(略)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的经营服务,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
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下属平台公司集中采购与配送。中标的餐饮公司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中标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
4.2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包,各标包具体内容:
一标包:(略)
二标包:(略)
三标包:(略)
四标包:(略)
注:(略)
4.3服务要求:(略)
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
4.5经营期限:(略)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财购[(略)](略)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洛财购〔(略)〕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专栏。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略)
3.监管部门:(略)
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