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对黑山县太和镇、姜屯镇、新兴镇、常兴镇及无梁殿镇项目区的4.(略)万亩花生及大豆进行无人机带药飞防作业服务;
★二、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主体按照无人机作业参数要求及规定药剂的使用标准,对4.(略)万亩项目区内的花生及大豆采取无人机带药飞防作业服务,促进花生、大豆增产增效。
三、服务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所需无人机要求
1、能提供有效的飞防作业实时监控数据。能够提供给采购人后台监测账号,成交供应商后台能够建立项目组,采购人可以对项目组内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的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轨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执行项目的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轨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2、飞行速度:(略)
3、作业高度:(略)<(略)L 的飞行高度2-3m,≥(略)L载荷的3.5-4.5m。
4、亩用药量:(略)
5、人员资质:(略)
6、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健全、能够预见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有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
7、无人机飞防项目完成后提供无人机后台基本参数及轨迹图。
8、拟实施作业的植保服务组织须具备7架以上植保无人机。
9、无人机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无人机故障或安全防范措施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无人机损坏或人员伤害等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略)、由于飞防农药配比不当、重复施药、漏液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略)、飞防作业产生的农药包装等废弃物由中标人负责回收。
★(二)所需药剂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肥料要符合相关标准,要确保肥药质量合格。
2、提供所使用的药剂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
3、产品包装符合农业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农药产品标准号、通用名称、技术指标必须与登记证等资料一致。
4、(略)%吡唑醚菌酯悬浮剂,≥(略)克/亩【根据HG∕T (略)-(略) 吡唑醚菌酯悬浮剂执行标准中的规定,技术指标±1.5%均在合格范围。提供所使用的药剂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检测报告】
5、(略)克/升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略)克/亩【提供所使用药剂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检测报告】
6、纯度≥(略)%(K(略)≥(略)%,P2O5≥(略)%)磷酸二氢钾,(略)克/亩,粉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7、含腐殖酸水溶肥料(腐植酸≥(略)g/L,N+P2O5+K2O≥(略)g/L,水剂)(略)克/亩。【提供肥料登记证、检测报告】
注意:(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文件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