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坛城镇代李村改造及村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城县坛城镇代李村改造及村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已由蒙城县坛城镇代李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蒙城县坛城镇代李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共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略)
2.2、控制价:(略)
2.3、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2.6、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8:(略)
4.2、获取地点:(略)
4.3、招标文件发售:(略)6(略)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到安徽共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报名所需资料:(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提交地点:(略)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略)
8、注意事项
8.1、自报名时间之日起至追溯至近三年内,被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有效期内)。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包)的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备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