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新疆提孜那甫河红卫渠首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标)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略)〕(略)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略)
招标范围:(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依法组建、国内注册;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岩土、混凝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至(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依法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9)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略))其他说明:(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塔河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