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略)年许村镇交安设施提升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年许村镇交安设施提升养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为(略)年许村镇交安设施提升养护项目,主要内容为许村镇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价约(略)万元。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工期要求:(略)
质量目标:(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3.5提供投标人(略)年8月4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8日下午(略):(略)</p)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略)年 8 月 8日 (略):(略)时止;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信息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邮 编:(略)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查女士
电 话:(略)-(略)
监督部门:海宁市许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联 系 人:奚女士
电 话: (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