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略)
3.财务状况:(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略)
5.信用中国:(略)
6.企业信用信息:(略)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求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对其投标报价按(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略)%的扣除。
(3)据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略)%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略)
(6)根据(张财采((略))(略)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7)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略)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放入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放入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2、社会公众可通过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点击“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磋商文件至本地电脑;供应商浏览电子磋商文件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登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参加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参加的采购包,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3、本项目的磋商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磋商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等操作, 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响应。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