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银桦路办公区等关本级办公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略)号隆盛大厦5楼(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银桦路办公区等关本级办公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 1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供应商若提供的货物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若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2)本项目澄清或更正公告(若有)发布媒体:(略)
(3)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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