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采购人组织集体踏勘。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体踏勘,详见磋商文件。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