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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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标的名称 | 杭州市拱墅区虎山路(略)号5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略)-(略)-(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略)-(略) |
出租底价 | (略)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叶小姐、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略)-(略)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略)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拱墅区虎山路(略)号 | |
坐落位置 | 虎山路(略)号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略))杭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略).(略) | ||
房屋用途 | 公共设施用地/管理用房 | ||
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无 |
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租赁标的为杭州市拱墅区虎山路(略)号1-3层部分房屋及配套(略)个地面停车位(车位详见《标的清单》),租赁房屋证载房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本次租赁面积为(略).(略)㎡(不含停车场监控室面积(略).5㎡、北侧地下室出入口面积(略).(略)㎡),租赁面积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如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上述租赁面积有差异,以实际为准,但租金成交价、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不作调整。 2、租赁房屋的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产结构、设施设备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不以现场展示为准,实际移交时,不含可移动的家具及设备,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略)元/年 | |
出租面积(㎡) | (略).(略) |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租赁房屋交付之日 | ||
免租期 | 2个月(装修免租期计入总租赁期限,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租金,免租期免租租金按首年2个月租金计,免租期免租租金在首期租金支付时予以扣除) | ||
租金支付要求 |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 | ||
租金调整方式 | 租赁期内,租金每年在上一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直至租赁期满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首年3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能冲抵承租方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仅作为承租方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的义务的担保。租期满后未发现《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现象及安全责任事故,且承租方把以该房屋注册的相关证照等办理完成迁出或注销手续,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且无任何安全方面的违约情形,承租方退还保证金凭据原件后出租方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出租用途要求 | 该处房屋规划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管理用房,承租方确认租赁该场地用途符合规划的许可的用途,同时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对外从事产生环境污染和扰民项目,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用作危化品的储存仓库,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商贸用房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用途。如擅自改变该场地租赁用途该处房屋规划用途,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后并没收本次承租单位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略)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略):(略)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略)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略)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略)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是否专场 | 否 | |
加价幅度 | (略)元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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