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直罗镇新寨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县直罗镇新寨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富行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县直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博信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广大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略)
3.2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8月1日至(略)年8月7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