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空分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单位:(略)
资金来源:(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 | 1套 | 详见招标要求 | (略)天 | |
2、付款方式:(略)
3、交货地点:(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近一年在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近一年在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略)%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6)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略)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报名供应商需在报名阶段按照公告中“资格审核清单”上传相关附件进行资格前审,未按要求上传或缺项视为不满足采购要求。
四、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参与方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资格审核:(略)
3、报价:(略)
4、响应:(略)
5、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中标单位必须在竞价结束接到通知后最迟5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五、开标、核价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核价方式:(略)
3、采购方原则上与满足采购要求的最低出价方签订商务合同,但保留基于企业利益出发的综合性评价。
六、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或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九、两费一金的缴纳
1、评审会务费仅对中标单位收取:(略)
2、评审会务费的缴纳:(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3、保证金的缴纳:(略)
九、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资格审核清单
序号 | 审核内容 |
1 | 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
2 | 业绩表 |
3 | |
4 | |
5 | |
6 | |
7 | |
注意事项:(略)
合同模板
XXXXXX公司
Xxxxxxxxxx装置
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略)
服务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略)
日期:(略)
第一章 协议宗旨
1.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甲方提供乙方空分项目的设计基础数据及相关资料,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负责空分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并处理负责范围内的一切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1.2 本项目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传真、邮件也应作为乙方执行本设计的依据。
第二章 协议签订及设计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3 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甲方的设计委托书。
2.4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依据国家规定的设计技术标准及规范,国家的法律法规。
2.5 甲方提供的设计基础数据及相关资料。
第三章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为完成设计所需的地质、气象等资料,包括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报告;设计所需的相关设计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1.2 甲方需在协议生效后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设计输入条件资料(如地勘、气象资料、全厂总图),并对空分界区内的总平面布置图签字认可。
3.1.3 甲方若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其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协。
3.1.4 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3.1.5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索赔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 乙方责任
3.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3.2.1 乙方在设计时,须考虑现场的水文地质条件,注意风荷、地震烈度等的设防。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的图纸目录、初步设计及详细设计图纸、各专业工程材料表等,提供必要的工程设计范围内的设备设计参数供甲方进行设备招标和采购。
3.2.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图纸套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质量负责。且乙方仅对设计范围内工作内容负责。
3.2.3 乙方负责组织其乙方设计人员参加设计联络、设计审查及其它有关技术答疑和服务,必要时需根据甲方的合理建议对设计和图纸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同时,负责解答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在甲方人员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应甲方要求及时派对应专业的技术人员赴现场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和三查四定,赴现场次数不少于2次。
3.2.4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
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对及时开工的项目设计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配合竣工验收。对未及时开工的项目,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增加工作量向甲方收取技术及咨询服务费,收费额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3.2.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索赔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6 除以上乙方责任条款外,本空分系统改造设计未尽责任条款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章 设计内容、设计文件进度、文件份数:
4.1、工程概况
4.1.1、项目名称:(略)
4.1.2、设计依据和要求:(略)
4.2、工程设计范围
4.2.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的地质和气象资料和空分界区所在的全厂总图及其它所需资料;
4.2.2乙方根据以上资料负责完成界区内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布置、管道及管架设计、管道和设备的绝热设计、防腐消音设计、电气系统、自控系统的工程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4.2.2.1空分装置界区红线内设备布置;管道布置;装置区内各系统和各机组间的管道、管架、阀架、梯子、平台、管廊、防腐保温、伴热、消音设计;工艺循环水管线的设计。
4.2.2.2各单机、设备至就地仪表、电控柜及DCS机柜的全部管线、电缆线(包括检测用线)及其附件(包括管架、桥架等)的设计;
4.2.2.3空分界区内设备照明、设备防雷接地设计;
4.2.3乙方提供空分项目各设施设计专篇(安全、消防、卫生、防震等)所需资料;提供界区内厂房、开孔预埋、行车、设备基础、支架基础等土建条件;
4.2.4设计交接分界
根据界区位置平面图上双方商定的界区红线为界。
1)空分装置的产品管线、仪表气管线、原料气管线、循环水总上回水管线的接点在空分界区红线外1米;
2)高低压配电室设在界区外,桥架以空分界区外一米为界。电缆为高低压配电室至现场及DCS。
3)机柜间/控制室位于界区外,界区内控制点至机柜间/控制室的电缆由乙方设计;电缆桥架的设计以空分界区外一米为界。
4.3、工程设计内容
乙方工程设计的内容和深度,除必须满足施工安装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质量、安全、消防、卫生和环保等部门的检查和验收要求(不含安全、环保、消防等设计专篇),其内容和深度包括如下内容:
4.3.1、管道工程设计范围:
1)管段编号、仪表编号、设备编号、装置编号等详细设计统一执行乙方的工程规定,总体院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总体院要求执行。
2) 负责装置区红线内工程设计,包括装置总图、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管道空视图、管道材料表、管道数据表、支架表、特殊支架图、设计说明、平台图、管廊图等。
4.3.2、仪控设计范围:(略)
4.3.3、电气设计范围:(略)
4.4、图纸交付和服务
4.4.1、乙方提交工程施工图包括纸质版(略)套,可编辑电子版1套。对于所有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甲方有权进行审查。甲方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应及时回复或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开工会、技术交底等工作。工程需要现场服务时,还应积极派驻技术人员现场服务。
4.4.2、 设计文件的进度及交付时间:(略)
第五章 违约责任
5.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略)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
缓建,甲方均按5.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5.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5.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章 设计联络和图纸审查
6.1 设计联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联络不解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6.2 在施工蓝图交付前,甲乙双方进行施工图电子版审查,乙方将根据设计审查的意见修改相应的文本和图纸。
6.3 在最终设计图纸提交后,乙方向甲方进行设计交底。
6.4 设计联络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章 设计变更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甲方要求修改技术附件所规定的设计范围及内容,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作量涉及的费用按本合同第3.1条有关规定执行。设计工期做相应的顺延。
第八章 质量控制及监督
8.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设计。
8.2 乙方应保证其设计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如果在设计过程中乙方认为原设计标准须由新标准替代,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批准后,再作相应的标准替代。
第九章 合同价格及支付
9.1. 本工程设计服务合同总价为 XX万元人民币(税率6%)。
9.2 设计完毕后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略)%,其金额为XX万元人民币;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
9.3支付方式:(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9.4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电话:(略)
开户行及账号:(略)
第十章 其它
(略).1 甲乙双方为本项目合作中是唯一合作方,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更不得作为盈利手段使用;否则,责任方需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略).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此协议的有关条款做修改和补充,此修改和补充也将作为本设计协议的组成部分。
(略).3本设计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下附件和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设计协议组成部分,与本设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4 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略).5 本设计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
(略).6其他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此后无正文
甲方:(略)
代表签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