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至8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市场价:(略)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取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邮寄的,请下载填写附件《邮寄申请书》发送至法院邮箱以确认邮寄地址等事项(邮箱:(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日(略)时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按弃标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三、本拍品已委托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服务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本拍品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除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外未与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或委托,请意向人自行向本院或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相关事宜。如发现有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人民法院名义,妨碍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六、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涉及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明。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8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受托咨询及看样:(略)
淘宝网客服热线:(略)
联系地址:(略)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