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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社保大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31 辽宁-沈阳-皇姑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皇姑区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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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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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社保大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略)-(略)-(略)
项目概况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社保大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共计 1 个包组,包号为 (略)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略)

履约地点:(略)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付款时点为每月完成服务,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按同时段实际完成额支付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略)个工作日

服务清单

包 组 号:(略)

包组名称:(略)

一、基本情况

1、供货内容:

(1)主要包括:(略)

(2)采购方要求供货的其他所需农副产品。

2、采购数量:(略)

3、服务地点:(略)

4、就餐人数:(略)

二、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至少2辆。

2.投标人能积极响应和配合采购人在特定条件下做出应急性弥补措施不超过3小时配送。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7.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三、质量要求

1. 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 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 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分类质量要求

(一)生鲜水产类

生鲜水产类要求:(略)

1鲤鱼:(略)

2草鱼:(略)

3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略)-(略)头左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瓜果蔬菜类

1. 瓜、果、蔬菜:(略)

2. 叶菜类:(略)

3. 茄果类:(略)

4. 瓜果类:(略)

5. 根菜类:(略)

6. 薯芋类:(略)

7. 葱蒜类:(略)

8. 豆类:(略)

9. 水生菜类:(略)

(略). 食用菌类:(略)

(略). 芽苗类:(略)

(略). 水果类:(略)

(三)干货杂粮类

1. 干货制品:(略)

2. 散装豆类:(略)

3. 杂粮:(略)

(四)畜肉类

(1)猪肉

色泽:(略)

粘度:(略)

弹性:(略)

气味:(略)

煮沸后肉汤:(略)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2)排骨要整块通排,去腿骨,要一级鲜度。

色泽:(略)

气味:(略)

触感:(略)

煮沸后排骨汤:(略)

(3)牛肉

色泽:(略)

粘度:(略)

弹性:(略)

气味:(略)

煮沸后肉汤:(略)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4)羊肉

色泽:(略)

粘度:(略)

弹性:(略)

气味:(略)

煮沸后肉汤:(略)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五)禽肉类

鸡肉、鸭肉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六)冷冻肉要求:

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略)%,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略)%,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略)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冷冻禽肉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略)-(略)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冷冻畜肉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略)-(略) 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七)冷冻水产品:

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略)%,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略)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1)带鱼:(略)

体表:(略)

肌肉:(略)

鱼眼:(略)

(2)鲅鱼:(略)

体表:(略)

鱼眼:(略)

鱼鳃:(略)

鱼体:(略)

(3)小黄花鱼:(略)

(八)调料类

预包装调料类为品牌正品;干杂散装调料,不得出现霉烂变质、以次充好现象。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九)米、面、食用油

米面杂粮质量要求:(略)

米面杂粮包装要求:(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略))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保证在运输中不出现泄露,包装及运费等各种费用含在采购价款中,购货方不另付款,供货方必须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运送。

食用油质量要求:(略)

食用油包装要求:(略)

(十)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略)

2、豆腐:(略)

3、腐竹:(略)

4、豆芽:(略)

5、干豆腐:(略)

6、素鸡:(略)

7、牛奶:(略)

(十一)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略)

GB/T(略)-(略)、GB/T(略)-(略)、GB/T(略)-(略) 等。

2、肉类检测标准:(略)

GB/T(略).(略)-(略)、GB/T(略).(略)-(略)、GB/T(略).(略)-(略)、GB/T(略).(略)-(略) 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牛羊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同证明。

3、蔬果类执行标准:(略)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略)
铅(以B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略),叶菜根茎类≦(略)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米面类执行标准

GB(略)-(略)、GB(略)-(略)、GB(略)、GB(略)、GB(略)-(略)、GB(略)-(略)

5、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略)

花生油:(略)

大豆油:(略)

葵花籽油:(略)

调和油:(略)

6、油类质量标准:

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略)

7、牛奶类质量标准:(略)

8、所有食材都要求提供当批次或有效期的质检报告(中标后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五、食材配送要求

1、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

每天6:(略)

3、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 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六、验收流程

(一)验收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验质--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略) 箱以上(含(略) 箱)的抽查率为(略)%,(略) 箱以下的抽查率为(略)%。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略)~(略)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相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七、报价、定价及结算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集市零售价作为基准价,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略)

(二)定价要求

1.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略)

2. 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大润发优鲜APP(南五店)报价中最新报价为准。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最终定价(不能高于各大商超零售价格)。

(三)结算要求

1.结算价格=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集市零售价(7天为周期)×中标比率×实际供货量。

2.结算金额:(略)

3.结算期:(略)

4.结算方式采用次月结算,即先供货后结算。每月(略)日作为双方结算节点,当月(略)日至次月(略)日为一个结算期,甲方在该期间对乙方的前一个结算月的所有货款进行核对并制作结算单进行结算。

5.乙方在结算期内结算货款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将货款(转账)电汇乙方对公账户。

6.乙方所配送货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与提供样品有较大差别,并且未及时更换,甲方有权拒绝结算。

注:(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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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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